在童年時,我們被灌輸要成為乖巧的孩子,孝敬父母,努力學習,助人為樂。這些教誨並沒有真正讓我們理解這一切的意義。小時候,我們總是想著逃離課堂,躲避父母的責罵,甚至在兄弟姐妹眾多的時候爭搶食物。這些行為帶來的懲罰和內疚形成了我們內心的自責。我們是否錯了?NO。這種內心深處的需求是生命的源動力,卻常常被社會規範排斥。個體在感受到這源動力時,會因為擔憂和緊張而糾結,形成內心的陰影,即我們所說的陰影人格。相對應的是社會人格,即社會規範和道德所認可的人格。教育和家庭期望我們成為社會人格,這是好的,但也伴隨著一種強制。我們沒有選擇的權力,被迫壓抑和犧牲自我。
當社會要求我們孝敬父母時,我們的行為更多地是出於責任和義務,而非內心深處的愛。孩子出生時,父母與孩子對視,小生命充滿對父母的純潔愛意。這種愛是來自內心最深處的真摯情感,此時的孩子並不懂得任何道德規範。個體真實的需求常常被社會的規範和道德要求所壓制,導致兩股力量的交戰和內耗,這正是人們總是不快樂的根本原因。
個體真實的需求不會因為強烈的壓制而消失,而是隱藏在更深處,適當的時候以更為詭異的方式表現出來。例如,一些老好人在外表現得特別友好,樂於助人,但回到家裡卻無法控制自己對家人的發脾氣。這些人壓抑了真實的情感和需求,做了許多違心的好事,內心充滿痛苦和糾結,最終以負面的方式表現出來。
是否要遵從社會規範,個體真實需求是否可能是錯誤的、邪惡的呢?這是大多數人最擔心的問題。這種擔憂基於一個錯誤的前提,即人性本惡。實際上,當個體的需求得到滿足時,內心是愉悅和平和的,而不是放任自由、作惡墮落。地球上任何一種生物都有一個生命的本質,那就是進化。在沒有懲罰和苛責的情況下,個體做著自己喜歡的事,需求被滿足,我們要深知人們內心的複雜和矛盾,陰影人格與社會人格之間的衝突,構成了許多人情感的核心。我們被教導要追求社會認可,但卻時常忽略了真實的自我需求。
小時候,我們逃避課堂,搶奪兄弟姐妹的食物,這種自由而真實的表現卻常常遭到懲罰。社會規範強調孝敬父母、助人為樂,但這些義務感並非總是源自內心的真摯。當個體的內在需求與社會期望產生衝突時,痛苦和糾結便隨之而來。
我們常見到那些在外表現友好,卻在家中失控發脾氣的人。他們壓抑了真實的情感,做了許多表面上正確而違心的事。這種負面的能量在關係中爆發,也可能對個體的身心健康造成損害。
要遵從社會規範還是追求個體真實需求?這似乎是一個複雜而深刻的問題。實際上,個體真實的需求並非邪惡,而是對生命本質的回應。當個體自由表達內心需求時,其行為往往更加積極正面,成為社會的積極力量。我們需要鼓勵個體尋找真實的自我,停止自我攻擊與內耗。只有當個體真正接納並表達內心的需求時,他們才能擺脫陰影人格的束縛,真正強大起來。這種轉變不是追求個體需求與社會規範的對立,而是在理解兩者之間的平衡點,找到內外和諧的關係。我們需要摒棄過度的自我攻擊,停止對內心真實的需求進行否定。
每一個個體都是獨一無二的,理解自己的人格特質,接納內心的矛盾,是實現內外和諧的關鍵一步。個體在不自我攻擊的狀態下,能夠更加自信地面對社會,表達真實的情感和需求。這種積極的態度不僅有益於個體的心理健康,也為社會創造了更加積極向上的能量。停止自我攻擊,意味著擁抱真實的自我,讓內心的強大力量得以釋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