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人很口渴的時候,喝下一杯水,會覺得很快樂。
當他繼續喝下第二杯、第三杯水的時候,發現不那麼快樂了。
再往下,他端起第四、第五杯水,大概會喝不下,還挑剔水的味道不好。
對此,人們發現一個規律:不斷消費同一種物品,即同一種刺激不斷反復時,人在心理上的興奮程度或滿足必然減少。這就是邊際效用遞減規律。
把規律運用到愛情方面,同樣是有參考意義的。
任何家庭,都希望兒女能夠順順利利地找到對象,同時希望對象是最靠譜的人,是大家都滿意的。
但是現實和希望,存在很大的差距,一旦把“希望”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,忽視了現實,找對象的過程中,就會形成壞習慣,一定要及時扔掉。
01
第一個習慣:因為種種原因,把初戀弄丟了,後來一直念念不忘,再也不愛任何人。
網上看過這樣一個故事:上世紀五十年代,風華正茂、老家貴陽的何紹文,到雲南參軍,遇到了比自己小四歲的尹春瑩。
何紹文不太適應地方的氣候,身體總是不舒服,往衛生院跑。住在衛生院一牆之隔的尹春瑩,很是心疼,就給予了照顧。
他們的愛情,很快被尹春瑩的父母發現了。父母是極力反對的,畢竟那個年頭,戀愛還不是特別自由,也因為兩家的不太門當戶對。
接著,何紹文被派往前線,想要和尹春瑩說聲再見,也未能如願。尹春瑩被父母鎖在家裏。
過了幾年,尹春瑩收到一封信,是來自何紹文老家的。信裏說,何紹文有了對象,已經要結婚了。
尹春瑩考慮再三,聽從父母的安排,結婚生子。
一晃就過了五十年,尹春瑩的丈夫過世後,她決定再去找一找何紹文,想要知道對方的情況。
原來,當年的信,是何紹文老家的一個女孩寫的,有做對象的意圖,但是沒有真正成為對象;何紹文也終身未婚。
尹春瑩痛苦不已:“都怪我,一時衝動,也不曾寫信問過你這件事,就這麼白白的耽誤了咱倆幾十年。”
我們總是會看到一些“時隔多年,找初戀”的消息,也會看到某人離婚後,和初戀再婚的消息。
當然,也會看到父母們,棒打鴛鴦的消息。
初戀真的很美好,就像口渴的人,拿到的第一杯水一樣。
後來,也會再戀愛,但是都覺得沒有初戀那麼好。這在心理上,是一種“先入為主”的效應。
我們有了第一次愛,那麼後來遇到的愛,會忍不住和第一次對比。那就會發現,一次比一次差,從而就失去了找對象,結婚的憧憬了。
若是第一次戀愛沒有成功,應該及時扔掉各種記憶,學會珍惜當下的人。
作為父母,應該理性看兒女的戀情,別總是從自己的角度出發,去反復阻擾。要知道,很多的兒女,被阻擾一兩次之後,就再也不會遇到合適的人,從而就長期單身。
不念過往,不懼將來。這才是愛情應該有的樣子。
02
第二個習慣:總以為要等各項條件成熟了,才談婚論嫁,導致感情的三分鐘熱度過後,不了了之。
戀愛幾年之後,就分手的故事,我們應該看過吧。
兩個年輕人,一起去打工,把錢存起來,準備用來結婚的。但是因為儲蓄不夠,導致買不起房子,或者創業失敗,導致負債累累。這成家的經濟基礎,就沒有了,只能繼續耗著,直到有一天,彼此都累了,就分手了。
當然,也可能因為其中的一個人,遇到了更喜歡的人,就把原來的人拋棄了。
看起來很不錯的愛情,因為兩個相處的時間長了,就有了膩煩的情緒。
一次次重複喝同樣的一杯水,從喜歡到不喜歡,到討厭,這是很自然的。
就是夫妻相處,也會從浪漫到平淡,慢慢變成鄰居。戀人,也是如此。
俗話說:“夜長夢多。”
一段感情,若是過了三四年,都沒有修成正果,那麼大概率是不會成功了。變卦的可能性很大。
作為父母,應該在兒女找到對象之後,緊鑼密鼓地準備婚姻。
若是兒女遇到一個“不急著結婚”的對象,就應該睜大眼睛看清楚了。其中是什麼奧妙,有沒有婚姻的規劃。真的不要被對象,長期試婚。
有一句話說得好:“找對象,就像挑選白菜,翻來翻去,剩下的都是最差的;就是一棵好白菜,被翻了幾次,也就壞掉了。”
我們不主張閃婚,但是也不要主張“過慢”的婚姻。千萬不要把戀愛的熱情,全部耗盡了,才問“結婚嗎”。
婚姻的基本條件有很多,但不一定要全部準備好,父母也不要對條件說得太苛刻了。
房子可以婚後,慢慢買,白手起家的夫妻,也會有幸福。
孩子有了,別強求“不要”,帶來的都是緣分,生下的都會慢慢長大。
工作不穩定,也不要擔心,就是一起去打工,也日子也是過得下的。
把戀愛變成婚姻,把婚姻變成育兒、工作,這就避免了感情的遞減,帶來了家庭的遞增。
03
一開始是我們養成習慣,後來是習慣左右我們的命運。
很多年輕人,找不到對象,其實不是一直沒有遇到動心的人,也不是一直都沒有牽手,而是感情降溫之後,就放棄了。
我們一路上會遇到很多的人,也會有那麼幾個人讓自己動心,但是別以為後來的路上,會源源不斷地遇到有緣人。
能夠牽手的,別肩並肩走路;能擁抱的,別只是牽手;能夠擁吻的,別只是擁抱;能夠結婚的,別只是擁吻。學會用遞增效應,打敗遞減效應,婚姻水到渠成。
扔掉壞習慣,讓感情的熱烈起來,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