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德經》中說:“不爭而善勝。”
誠然,一家人,爭來爭去,不過是左手放到右手。
一輩子,爭來爭去,一場空,生不帶來,死不帶走。
家中老人去世後,屍骨未寒,子孫就開始爭奪遺物了,家風敗了,福氣弄丟了。
若要留住家庭的福氣,就要學會放下,退一步海闊天空。

01
家中的田地,在外闖蕩的人不要爭,留給在家的親人,才能持續有價值。
作為農村出生的人,對於田地是很有感情的。
並且我們都知道,一家人的田地,有肥,有瘦。若是自己用肥地,糧食產量會高一些。
家中有果園的話,一年的收入,好幾萬都有。
老人過世後,田地給誰才好呢?也許個個都希望自己成為繼承人。
但是一塊地,分成好幾份了,那麼各自的收入就少了,無法養活一個家庭。比方說,幾畝柑橘,年收入是五萬左右,相當於一個人的年收入。若是三兄弟瓜分,那就不夠了。
保持田地的完整性,是家業傳承的重要原則。
現在,很多年輕人都外出打工了,回老家種地的概率不大。還不如把地留給在老家的親人。非得分配,那就是把地設定界限,每個兄弟姐妹都一塊,但是不要實質上去經營,還是把經營和管理,獲得收入的許可權,給在老家的親人。
出門在外的人,既然你管不到老家的一切,又爭什麼呢?以前你在外地混,不靠老家,以後也是如此,並沒有什麼變化。
02
老人的手尾錢,經濟富有的人不要爭,留給生活相對窘迫的人,是做人的善意。
老人過世後,多少會留下一些手尾錢。就算是農村的老人,留下 好幾萬,也是可能的。
有句諺語說:“放手尾錢,富萬年。”
很多人認為,手尾錢是寓意美好的,因此會爭奪,希望自己多拿一份。
可是,手尾錢的寓意,不會因為你多拿了,就更加濃烈。仍舊講究,“禮輕情意重”的道理。
家庭裏,兄弟姐妹不會一樣富有。平時大家還要互相幫助,富人多幫窮人。
從長遠看,人都是靠自己的。若你不靠自己,而是坐等父母的手尾錢,這就是缺德,也是懶惰的體現。
有時候想一下,你一個百萬富翁,和兄弟去爭奪幾千塊錢,這不很沒有意思嗎?禮讓一番,自己稍微拿一點手尾錢,就好了。就是你拿一塊錢,珍藏起來,也寓意美好。
而那些相對窮困的兄弟,還能借助父母的手尾錢,過一陣好日子,甚至投資做小買賣。
尤其是家庭困難,為子女讀書發愁的兄弟,最需要照顧。把手尾錢,用來鼓勵讀書,就再好不過了。

03
老人的舊衣物,誰都不要爭,最好是燒掉,學會移風易俗。
上世紀七十年代,我的祖父過世的時候,父親和伯父,因為幾雙皮鞋,吵起來了。
當年,家家戶戶都不富有,分配老人的衣服鞋子,是很常見的。
在我的老家,還有一種說法:“穿老人用過的衣物,是孝道。常常睹物思人。”
隨著時間的推移,我們都富起來了,缺衣少食的情況,真的很少了。對於一些老規矩,應該改一改。
老人的舊衣物,就按照當下的做法,都燒掉好了。一來是衣服上有細菌,病菌。尤其是生病多年的老人,其衣物價值不大了。二來是衣物不合身,穿起來不太美。
如果你長期在城裏住,經濟條件也好,會發現自己家的衣物,都有很多在壓箱底,都沒有地方放了。還去爭老人的衣物,顯然是“內心不平衡”。
至於老人的被子,傢俱,就留在老屋裏吧。在城裏的房子,若是變賣,老家具就及時處理,送給需要的人都行。
用不著的東西,爭什麼?這真的太愚蠢了。
04
老人的喪葬費,誰都不要爭,本是用來辦理葬禮的。
現如今,很多老人是辦了退休的。
退休老人過世,就可以拿到一定的喪葬費。這筆錢,一般有好幾萬。
如果處理不妥當,大家就會爭鬥起來。巨大的利益面前,誰願意示弱呢?
我的三舅,在過世之後,三個兒女去辦理喪葬費。工作人員問了問,三個兒女都希望把錢,打入到自己的卡裏。這就很為難了。
工作人員說:“請商議好,錢到底打哪一個卡,才來辦理。”
就因為這個問題,三個兒女辦事拖延了幾個月。
事實上,喪葬費的本身,是為了安葬老人。也就是說,在安葬的過程中,子孫貼錢辦理,之後再去拿這筆錢。這樣想,就好辦了,誰貼了喪葬費,誰就領取喪葬費。
若是喪葬費比較多,用不完,可以這樣做:老人在最後的日子,誰陪伴多,誰就多拿。也算是對孝順的人,一種補償。
還可以,把費用當成以後清明節掃墓的開支,修理墓碑等。

05
從人性的角度看,很多人在大家庭裏爭奪東西,不是因為他窮,而是他的格局太小。也就是說,他過得很好,但是自認為盡孝多,得到回報少,就不甘心;看他人盡孝少,得到東西多,就心生怨氣。
人都是自私的,也是奇怪的。希望自己過得好,又希望別人過得沒有自己那麼好;願意幫助兄弟,又怕兄弟超越自己。
克制人性中醜陋的一面,你會發現,處理家庭事務,就容易多了。
財富,終究是要對外求,而不是對家人求。
把老人留下的東西,物盡其用,才是真正的分配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