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時候讀書,老師告訴我們,產生化學反應,是有條件的。
長大後,父母告訴我們,找對象是有條件的,要看身高,學歷,家境,工作等。
結婚之後,居家過日子,仍舊是有條件的,父母們要現身說法,別讓兒女重複自己吃過的苦頭。
尤其是有女兒的家庭,如果把女兒當成潑出去的水,女兒受欺負的概率很大。
哲學家黑格爾曾經說過:“婚姻實質上是倫理關係,這種關係不僅僅局限於兩個人,而是兩個家庭。”
是的,婚姻是兩個大家庭之間的博弈,加上女兒的小家庭的自主經營。
作為女兒,不要被婚後短暫的幸福沖昏了頭腦,要記住:婆家對你再好,也必須提出以下三個條件。
01
第一,經濟方面:不做全職太太,工作才是最長久的自由。
民國時期,有一個叫孟小冬的女子,從小學習京劇,十二歲就掛牌演出。
在她二十一歲的時候,遇到了京劇大咖梅蘭芳,彼此心生愛慕。
此前,梅蘭芳已經有兩房妻子了,孟小冬也只能做妾。在家地位低也就算了,關鍵是梅蘭芳認為,女人婚後就不能拋頭露面,放棄事業,安心在家過小日子。
在家裏,孟小冬處處被孟蘭芳的妻子刁難,在外,她想要登臺卻處處受阻。
1933年,孟小冬忍無可忍,在《大公報》連續三天公開發表文章,表達自己要解除婚約。
接著,她對梅蘭芳放狠話:“我今後要麼不唱戲,再唱不會比你差,今後要麼不嫁人,再嫁人也不會比你差。”
沒有了婚姻的孟小冬,全身心唱戲,拜餘叔岩為師。她終於成為了京劇餘派的優秀傳人之一,被稱為“冬皇”。
很多女人,一結婚,就想著要當全職太太。結婚之前,就瞄準了“有錢有勢”的婆家。
可是女人不明白,婆家的錢財,不能等同於自己的錢財,哪怕是丈夫收入高,也不能等同於妻子收入高。女人長期向婆家要錢,總有一天會遭受到“羞辱”。
女人自己去工作,才能跟上時代,不被社會淘汰。工作的收入不一定很高,但是可以自由支配,不看誰的臉色。
女人真的不要找藉口,說要帶娃,要做家務,無暇顧及工作。只要自己均衡時間,家庭管理和工作,是可以兼顧的。找一份收入少一點,時間稍微鬆散一點的工作,總是可以的。
02
第二,孝道方面:不管嫁多遠,都別丟了娘家人。
再說一說梅蘭芳。妻子福芝芳入門的時候,就提出“養老問題”。
福芝芳的父親早亡,和母親相依為命多年。結婚,不能把母親拋棄,而是把母親也要帶上,一起住進了梅蘭芳家。
回到當下,多少女人,恨不得早點把娘家丟開,自己遠走高飛。
一些父母,只有一個或者兩個女兒,都遠嫁了,或者和娘家脫離關係了,這往後靠誰養老呢?
也許娘家不差錢,父母有退休金,但是缺少了女兒的反哺,也是一種遺憾。起碼在父母走不動的時候,是需要人照顧的。
我的一個同學,從湖南嫁到了四川。出嫁之後,同學以來回路費太多,耗時太多為理由,有五年沒有回娘家了。
過了九年的樣子,同學離婚了,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。
當同學帶著一個娃回到娘家的時候,哥嫂騰出房子,安頓了她。她頓時嚎啕大哭。
是的,愛情是沒有辦法取代親情的。可能愛情每天都在體驗,卿卿我我的滋味很好,親情很淡,很多天都不聯繫,但是在人生低谷的時候,親情會湧動出來。
血脈相連的感情,是一輩子都存在的,比不得婚姻,可以分分合合。
遠嫁不是丟掉娘家的理由,閑來無事,打個電話問一問;過年過節,也是能夠回一次的。時間,擠一擠總是有的。
如果婆家阻止兒媳回娘家,說明婆家是不通情達理、自私自利的家庭,需要謹慎。
03
第三,日常方面:不和公公婆婆同住,婚後就儘快分家。
幾代同堂,看起來不錯,但是要幾代人住一起,那就麻煩大了。
每一代人的觀念不同,生活習慣有差距,難免會互相指責,而不是互相遷就。
特別是一些很啰嗦、強勢的婆婆,保管兒媳的日子,雞飛狗跳。
分家是必須的,哪怕是婆家只有兩間房,也是一間房一家人。
如果婆婆要幫忙帶娃,也是可以的。在一開始就說明,帶娃到上學,婆婆就回自家,別賴著不走。
英國小說家薩克雷說過:“在現在的社會條件下,完全不勢利是不可能的。”
女兒要管理好自己的小家庭,就必須和公公婆婆的生活脫離。經過一段時間的改變,婆婆家和自己家,就是特別的親戚關係。
在分家的時候,把財產、日常生活安排,公公婆婆養老的方法,都要說得清清楚楚,不必遮遮掩掩,避免後續的糾纏。
04
當然,“條件”是對婆家提出來的,也是對自己的要求。
女人,你不是誰家的附屬品,你是一個獨一無二的人。
也許你走運,遇到了通情達理、富得流油的婆家,往後的日子,都不要自己管。但是你必須考慮長遠一些,今天的幸福,如何延伸到明天,總要自己想辦法。
所有一帆風順的婚姻和家庭,都是滿足了各種附加條件,不是建立了空中樓閣。
父母們,及時給女兒提個醒,讓女兒少走彎路。
女兒們,未來的路還長,別被盛大的婚禮沖昏了頭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