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展開話題之前,看一幅古畫。

明朝時期,人們待客很講究禮儀。禮、樂、射、禦、書、數為“君子六藝”。
其中“射”禮比較常見——賓客和主人相見,宴席之間,就拿出一個投壺、一把箭。
主人說:“您是客人,請先來;我的箭、壺都不怎麼好,湊合吧。”
客人說:“您請我吃飯,還安排玩樂,這太周到了。還是請您先來吧。”
主人邀請三次,彼此禮讓三回,客人才接過箭,開始投壺。
《禮記·曲禮》中說:“退讓以明禮。”
生活在禮儀之邦,凡事都要有禮節,別亂套了。
言歸正傳,作為“准親家”見面,肯定是沖著兒女和對象的婚姻大事來的,不要過於馬虎,更不能咄咄逼人。
以古人的做法為參考,做到“三讓、三不讓”,兒女的婚配,就順溜多了。

01
三讓,是教養。
有人說:“真正的教養,不是往外看,是往裏看。對自己有要求,再把這種要求,潛移默化成做人做事的準則。”
作為父母,和准親家見面,你代表的不僅僅是自己,還展示了平時的家庭教育。
還要想到,准親家會推己及人:從你的言行舉止裏,看到你的兒女是否靠譜,為人處世是什麼狀態。
有句諺語說:“嫁女要看母,娶妻要看父。”就說明教養的傳承,有多明顯。
在見面的交流、飯局裏,多讓一讓,降低自己的姿態,留下好的印象,彼此就能很容易談得攏。畢竟,你讓我讓,天地寬。
讓座,主動坐賓位,謂之謙卑。
任何飯局,都有上席、下席、旁席的區別。
就是大家在一個房間裏聊天,不同的座位,也有不同的意義。尤其是有老年人的家庭,總會把最舒服的位置給老人。甚至有的老人,是有專座的,不能輕易去移動和佔有。
聰明的人,都會讓“對方”父母坐在上席,實在推脫不了,就雙方的父親坐在上席,如兄弟一般。
自己的位置稍微低一點,就說明自己的態度是誠懇的,願意按照對方的安排來進行下一步行動。
讓酒,喝酒三分醉,謂之清醒。
“無酒不成席”,不喝一杯,很多人就打不開話匣子。也認為是不夠熱情的。
也有很多准親家見面,禮物裏就有上等的好酒。
乾杯,提前慶祝兒女好事成雙,家庭喜事連連。
但是你不要好酒貪杯。畢竟你喝醉了,若是下一步還要談什麼,就聽不清了,說不准了。
喝醉了,說胡話,手舞足蹈,那就是沒有教養了。
有了三分醉就夠了,也不使勁勸說對方喝酒。喝酒之後,大家也不會耽誤辦大事。
讓習俗,按對方的習俗辦喜宴,謂之尊重。
“十裏不同俗,百里不同風”,每個地方的婚嫁風俗是不一樣的,尤其是少數民族地區。
現如今,也有北方的姑娘,嫁給南方的男人,東方女子嫁給西方男子。遠距離的婚姻也有;不同城市的年輕人,在一座城市相遇、結婚,也有。風俗習慣就更有差距了。
到底按照“哪一方的習俗”?父母要學會尊重對方,適當舍去自己家鄉的習俗。
習俗得到認可了,那麼舉行婚禮的時候,看什麼都是吉祥的,都會被我們祝福。

02
三不讓,是底線。
任何事情,都有尺度,否則是“過猶不及”。
作為父母,不能過於軟弱,否則會被對方家庭瞧不起。尤其是女方家庭,要有一些原則性的態度,避免女兒在出嫁之後,就被人欺負了。
正如作家拉伯雷說的:“人和人之間,最痛心的事莫過於在你認為理應獲得善意和友誼的地方,卻遭受了煩擾和損害。”
守住家庭的底線,兒女的婚姻就有了規矩,也能順順利利。
婚鬧,“不讓”發生。
這些年,常常看到一些婚鬧的事情。看起來熱鬧,好玩,其實是對人性的侮辱,對婚禮的破壞。
談及婚配,必須要戒掉婚鬧。如果是因為一些陋習演變成的婚鬧,還得“醜話講在前頭”。
婚姻有很多的儀式感,但是婚鬧的儀式,必須舍去。
比方說,有人攔路要很多紅包;有年輕人要灌醉新郎;讓公公背兒媳;拆門去迎親。
除了自家人要拒絕婚鬧,還得在婚禮之前,和親朋好友打個招呼,別怪家長翻臉不認人。
彩禮,“不讓”雙方家庭吃虧。
談到彩禮的問題,這是很紮心的,很多的年輕人因為彩禮,把婚事都耽擱了,甚至都把對象弄丟了。
用天價彩禮去阻礙婚姻,或者把女兒當成籌碼,完全是不對的。女兒出嫁了,也是要盡孝的,要反哺父母到老。
根據雙方家庭的情況,確定彩禮數量,並且雙方都認可了,就好辦了。
最好,還說一說彩禮如何送,如何回禮,避免各種誤解。
孝道,“不讓”兒女弄丟了。
和准親家談妥了婚宴的事情,接下來就要把情況告訴兒女了。
早一點讓兒媳、女婿改口叫“爸爸媽媽”,這是家庭的福氣。
特別是婚禮上,兒媳上茶,女婿祝酒,雙方父母要大大方方地接納,和和氣氣地給紅包,彆扭扭捏捏,給兒女難堪。
兒女的孝道,我們就得“當仁不讓”,別把自己不當長輩。

03
愛情好比橋樑,連接了兩顆年輕的心;婚禮也如橋樑,連接了兩個大家庭。
和准親家見面,這是喜事,我們要學會添喜。
不管怎樣,抱著讓一讓的態度,真誠溝通;也設定做人的底線,帶上規矩。
還有,在見面之前,多打聽准親家的家庭情況,有備而去。
都是一家人,有話好好說,有事一起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