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
我叫魏書海,從我的名字裡,大家就能看出來我的父母對我的期盼。
是的,他們希望我愛學習,在書的海洋裡盡情地徜徉,做一個有文化、有學識的人。
我也不負眾望,高考時考上了一所211院校,我的父母高興得合不攏嘴。
在我的家裡,父親對我的影響最大。
父親是他們那個年代的中專生,也算是高學歷了,其實父親中專畢業時,他們那個學校就升為大學了,只要再在學校學習兩年,直接就是本科學歷。
父親的很多同學都又學習了兩年,後來學歷是本科,在職稱晉升上,有很大的優勢。
而品學兼優的父親,之所以沒再學習,是因為家裡的負擔太重,他下面還有兩個弟弟,也都面臨著升學問題,作為老大的父親,為了減輕爺爺奶奶的壓力,主動做出了犧牲。
02
記得我上小學的時候,每次放學回家,都能聽到單位的廣播站播放的讚揚父親的通訊報道,那個時候,我就知道父親在他那個行業裡是翹楚,心裡不禁會升騰起一股自豪感。
除了工作出色外,父親的心思還特別縝密。
有一年,父親單位派他押車去外地拉糧食,一大卡車上千斤糧食,任務非常艱巨。
而且當時全國糧食產量還不高,糧食很緊缺,所以父親的壓力很大,生怕因為自己的疏忽,給單位帶來損失。
路上在飯店吃飯的時候,父親跟老闆商量後,讓司機把車開進了飯店的後院。
剛端起飯碗,父親就又出門了,半小時後才回來,司機問他去幹什麼了,父親但笑不語。
父親他們吃完飯,準備回車上,剛走到後院,就看到車上有幾個人頭在晃動,他們急忙大喊一聲,衝了過去。
那幾個人動作也快,不待父親他們走近,就都跑了。
看著他們開走的三蹦子車,司機氣得直跳腳,想開車去追。
03
父親讓他先別忙,然後獨自跳上車,查勘了一遍,然後如釋重負地說,糧食一袋都沒丟。
司機不信,問他怎麼知道的?
父親這才說了原委。
原來吃飯的時候,父親突然想起老闆身後跑堂那不懷好意的笑,於是趕緊又放下碗,去車上用筆給糧食都編了號,這樣丟沒丟糧食,就能一目了然。
畢竟那麼多糧食,真要丟個幾袋,確實不太好發現。
司機一聽,之前的愁雲一掃而空,直對父親豎大拇指。
雖說事情已經過去很多年了,但是那個司機後來一說起這件事來,還是激動萬分。
而我也對父親的未雨綢繆,深有感觸,也因為父親的智慧,讓我們家沒有在我婚變之時遭受損失。
其實父親對我實行的基本是放養政策,只要我覺得某件事這麼做道理,他都會選擇無條件地支持我。
包括我的婚姻。
04
我和林燕是經過朋友介紹認識的,那個時候我已經快三十了,她比我小一歲,歲數也不小了,所以我們相處了三個月,就決定結婚。
把林燕領回家的時候,我從母親的臉上明顯地看出了不滿意。
其實林燕就是比較愛打扮,化濃妝,穿衣方面比較前衛,但是現在哪個女孩子不愛美呢?只要她的作風正派,我覺得這些都是可以容忍的。
可母親比較守舊傳統,所以會看不慣。
等林燕走後,母親堅決要求我們分手,說她跟林燕沒有眼緣,將來免不了會有不可調和的婆媳矛盾。
我也不敢頂撞母親,只好看父親,用眼神向他求救。
父親輕咳了一聲,說他倒覺得林燕挺好,有眼力價兒,手腳也勤快,第一天來男方家吃飯,就搶著洗碗,這在女孩子裡面是不多見的。
說實話,自己的女朋友能得到父親這麼中肯的認可,我內心裡還是很高興的。
05
就這樣,在父親的支持下,我和林燕的婚事就這麼定下來了。
可是在結婚前,林燕非讓買房,這讓我有些為難。
父母之所以沒有提前給我買婚房,主要想的是家裡的房子是四室一廳的,完全夠住,沒必要再花錢買房。
誰知林燕卻堅持要買,怕我拒絕,她說我父母只需要出個四十萬的首付就可以了,到時我們倆人一起還貸,房本上寫我倆的名字。
沒辦法,我只好去跟父母商量,母親又是一口拒絕,嫌我們浪費錢。
父親則表示理解,說現在的小年輕都想過二人世界,而且家裡也拿得出這筆錢。
家裡一向是父親做主,母親看我父親同意了,就沒再說啥。
就這樣,房子鑰匙一拿到手,我和林燕就結婚了。
06
林燕確實是過日子的一把好手,把家裏收拾得溫馨整潔,飯菜也做得色香味俱全,平淡無奇的食材,一經她的手,就變成了美味佳餚。
才兩個月,我就漲了二十斤,我的同事們都戲稱我這是幸福肥。
我以為自己會一直這麼幸福下去,誰知林燕又開始鬧么蛾子。
她想讓我說服父母,把他們那套價值一百六十萬的房子,過戶到我倆的名下。
說父母那屬於學區房,將來我們有孩子了,上學也方便。
再說,我是家裡的獨生子,那房子早晚都是我們的,晚給不如早給。
我聽她說得有道理,就回去跟父母商量。
07
不用說,母親又是一頓奚落,說林燕竟然把主意打到他們身上了,很明顯是圖謀不軌。
父親這次也沒有馬上答應我,他思忖了半天,然後讓我跟他去了書房。
一進書房,父親就寫了一張兩百萬的借條,讓我簽字,說只要我簽字了,過兩天就把這房子過戶給我們。
雖然我不明所以,但我還是聽父親的話,簽了字,因為我知道父親不會害我,他做什麼都是為了我好。
兩天後,父親果真遵守諾言,把房子過戶給了我們,我以為這下林燕總該消停了吧。
哪知道自那以後,她總是沒事找事,找我的茬兒,飯也不做了,開始點外賣,家也不收拾了,完全顛覆了她之前樹立的賢妻良母的形象。
我的幸福生活,就這樣被林燕按了暫停鍵。
08
更有甚者,一個星期後,林燕竟然向我提出了離婚。
林燕的種種表現,不得不讓我懷疑她跟我結婚的動機和目的。
母親自然是捶胸頓足,說她早看出來林燕不是什麼好人,可我們父子倆就是不聽她的,這下好了,兩套房產都得分她一半。
父親卻並不像母親那麼憤怒,他說幸好他提前做了準備。
聽得我和母親一臉愕然,忙問他是怎麼回事?
父親這才向我們說明了原委。
原來當林燕讓把父母這套房子過戶給我們時,,父親就有了戒備之心,讓我寫了那張200萬的借條。
而法律規定,如果夫妻雙方要離婚,不僅要平分夫妻共有財產,其中一方的債務,雙方也要共同承擔。
這200萬既包括了之前父母出的首付款,也包含了父母這套房子的總房款,所以,即便林燕跟我離婚,也討不到什麼便宜,最終她和我平分的也只是一起還的那部分房貸。
這次我算是對父親徹底服了。
二姐說:你父親把人性研究得透透的,真厲害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