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上看到這樣一個問題:離婚時,讓你在一套房子和一個孩子之間做出選擇,你會怎麼選?
大部分男人在面對選擇時,都會堅定地選擇房子,因為在他們看來,孩子以後可以再生,但房子如果沒有了以後可能也買不起。
而同樣一個問題,女人的答案是:選擇孩子。
大多數情況下,女人如果有條件,一定會帶走孩子。而那些離婚時選擇把孩子留下的女人,內心也是跟自己做了很大的思想鬥爭。
她們選擇不帶走孩子,不是因為不愛,而是因為太愛。
因為太愛,所以她們寧可捨棄自己的寶貝,因為她們明白,孩子如果跟著她只能受苦,但是如果她能跟著父親,起碼能夠保證衣食無憂。
可世人往往不理解,當我們面對一個寧可不要孩子也要堅決離婚的女人,會說:這種女人就是心疼,就是自私,不配當媽。
一個人配不配當媽,別人沒資格說,只有她自己有資格說。
01。
金玲是一個離婚女人。1個月前,法院宣判,同意金玲和邱少凱結束婚姻關係。
在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上,原本女兒是被判給金玲的,可她主動跟法官說,要求放棄女兒的撫養權,就這樣,3歲的女兒桃子跟了爸爸。
金玲心裏很清楚,邱少凱雖然不是一個好丈夫,但卻是一個好爸爸。每天下班回家,不管多晚,他都會主動抱一抱女兒,逗她開心。
可在面對金玲時,他總是冷著一副臉。
他之所以這麼對金玲,主要還是因為恨。原來,當初邱少凱有個談了多年的女朋友葉青青,只不過邱少凱母親一直嫌棄她是外地人,死活不同意他們結婚。
最後他在母親的逼迫下,娶了她滿意的金玲。
自從金玲懷孕後,邱少凱基本就沒再碰過她,也很少給她小臉,在這場冷漠的婚姻中,金玲忍了4年,終於她忍不住了,決定放棄。
由於上了法庭,因此很多人對於那次離婚的判定都很清楚,因此當他們得知金玲主動放棄女兒的撫養權後,都在背地裏罵她,說她就是一個自私的女人,連自己女兒都不要。
可只有金玲自己心裏清楚,讓孩子跟著前夫才是最明智的選擇。因為她連自己的生活都很艱難,如何照顧好女兒,何況前夫有房有錢,而且對女兒也算疼愛,女兒只有跟著爸爸,才能過上衣食無憂的日子。
02。
對於金玲來說,她不需要被理解,她只是希望女兒過的好,起碼過的比她好。金玲很小的時候,父母就離婚了,當時母親一個人帶著她,受了不少的苦。
也正是因為這樣,所以她表現得特別勤勞懂事,小小年紀就知道幫母親幹活,婆婆也正是看中了她的這一點,才逼著兒子跟她結婚。
一個人的原生家庭,真的會影響一生。雖然金玲的內心並不願意,但她又不得不接受和母親一樣的結局,好在她還是比母親幸運一些,起碼前夫並沒有那麼不靠譜。
金玲心裏自然也有打算,現在女兒還小,她也還算年輕,有時間賺錢,等到以後自己有了能力,再把孩子接過來一起住也未嘗不可。
當然她也想好了最壞的結果,那就是女兒不理她,其實這也沒關係,因為如果女兒真的過得好,哪怕不理她這個媽,她也覺得能接受。
一個女人能夠為自己的孩子付出多少,你可能永遠不知道。記得愛人剛懷第二胎的頭幾個月,醫生明確表示,留下這個孩子可能會影響到自己的健康。
可愛人還是不願意打掉這個孩子,用她的話說,這是自己的孩子,哪個母親願意放棄自己的孩子呢?她們寧可放棄自己的生命,也不願意放棄孩子。
這個世界對女人是有很多不公的,當一個女人過了35歲,在職場上會被諸多挑剔,沒有用人單位會覺得你是一個偉大的母親,就為你讓路。
相反,他們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利益,一旦他們發現你不再能為他們創收時,他們會毫不猶豫放棄你。
而當一個女人沒有了工作,沒有了收入,她們如何給到自己的孩子足夠好的經濟條件,如何去保障他們的未來?
所以,在說女人自私之前,請先想一想,如果同樣的事放在 在你的面前,你確定自己會有更好的辦法嗎?
記住,這個世界上永遠不存在所謂的感同身受,大部分人能做的,不過就是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,然後繼續過著自己的日子而已。